中国签署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,关注跨境运输融资安排
中国于10月26日在加纳阿克拉签署公约。公约为跨境运输中的可转让货物单证提供法律框架,有助于拓展陆路等运输方式的贸易融资,但签署后仍需履行国内批准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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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来源
- 商务部
- 进展与适用说明
- 国际公约签署 · 国内批准程序尚待完成
本文目录 · 4 个部分
适合谁看
跨境陆运、多式联运企业及贸易融资团队
发生了什么
中国与加纳等共26国成为首批签约国。
公约涉及跨境运输货物单证的可转让性与融资功能,原文明确将推进国内批准程序。
下一步核对什么
- 讨论融资时向银行和承运人确认接受的单证、法律适用及担保安排。
- 跟进批准和生效信息,现有合同继续按实际适用规则办理。
来源与原文
中国作为首批签约国签署《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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