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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签署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,关注跨境运输融资安排

中国于10月26日在加纳阿克拉签署公约。公约为跨境运输中的可转让货物单证提供法律框架,有助于拓展陆路等运输方式的贸易融资,但签署后仍需履行国内批准程序。

来源发布日期
本站核对日期
来源
商务部
进展与适用说明
国际公约签署 · 国内批准程序尚待完成
本文目录 · 4 个部分

适合谁看

跨境陆运、多式联运企业及贸易融资团队

发生了什么

中国与加纳等共26国成为首批签约国。

公约涉及跨境运输货物单证的可转让性与融资功能,原文明确将推进国内批准程序。

下一步核对什么

  • 讨论融资时向银行和承运人确认接受的单证、法律适用及担保安排。
  • 跟进批准和生效信息,现有合同继续按实际适用规则办理。
本站根据来源整理的业务核对建议;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请核对原文。

来源与原文

中国作为首批签约国签署《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》

本文为本站中文摘要与阅读建议,依据上述核对日期查阅的内容。来源后续更新、生效安排与具体货物适用情况,请继续查看原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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