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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公共采购工具首次评估:意见窗口至 11 月 27 日

欧委会正在评估国际采购工具 IPI 的适用范围、运作和效果。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原产地、措施门槛及中标者义务,窗口为 9 月 4 日至 11 月 27 日。

来源发布日期
本站核对日期
来源
欧盟委员会
进展与适用说明
公开咨询 · 不等于新增采购禁令
本文目录 · 4 个部分

适合谁看

参与欧盟公共采购的设备、医疗器械及工程供应商

发生了什么

评估会参考针对中国医疗器械的首项 IPI 措施实施经验。

咨询覆盖原产地认定、调查、措施形式、中标者义务和例外。

下一步核对什么

  • 把目标项目的采购机关、金额、产品原产地和投标主体分别记录。
  • 对照实际招标文件与现行措施;如有反馈,按官方咨询入口提交具体证据。
本站根据来源整理的业务核对建议;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请核对原文。

来源与原文

Commission launches consultation on the first review of the International Procurement Instrument

本文为本站中文摘要与阅读建议,依据上述核对日期查阅的内容。来源后续更新、生效安排与具体货物适用情况,请继续查看原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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