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术出口目录拟修订,临时出口前登记需分开核对
商务部介绍技术出口目录修订征求意见,涉及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和光伏。目录修订尚在征求意见,公告所列技术的临时出口前登记则另有执行安排,两者需要分开判断。
- 来源发布日期
- 本站核对日期
- 来源
- 商务部
- 进展与适用说明
- 目录修订征求意见 · 临时登记按公告范围执行
本文目录 · 4 个部分
适合谁看
涉及技术转让、授权及相关设备出口的企业
发生了什么
答记者问介绍拟增列40项关键技术,并说明范围及便利措施;不能据此将相关行业的全部产品视为受控。
临时登记从第48号公告发布起至正式修订公告实施止;已开始但尚未完成的出口也需核对是否在范围内。
下一步核对什么
- 先区分技术转让、授权、服务和设备出口,再逐项核对公告技术指标与排除情形。
- 核对第48号公告原文、登记要求及后续正式目录,不把征求意见稿当成全部已生效规则。
来源与原文
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修订《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》答记者问
本文为本站中文摘要与阅读建议,依据上述核对日期查阅的内容。来源后续更新、生效安排与具体货物适用情况,请继续查看原文。
政府与监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及驻外经商机构
部门及其业务平台发布的信息;新闻、公告和办理指南按具体原文区分。
查看主体依据(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及驻外经商机构,新窗口打开) ↗主体核对于 2026-10-16